2012/5/1 16:30
監管部門:散裝食品最終會退出市場,目前規定必須加蓋防塵裝置
按國家質檢總局規定,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都要納入監管體系,經過42道嚴格的程序驗收,然后才能取得某一類或某幾類食品的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生產加工的合格食品還必須要加貼QS標志才能在市場上銷售,目前大部分食品企業已經通過驗證。
“即使小食品作坊,目前也采用了簽訂質量安全保證書、加貼限區銷售標志等管理辦法,對其產品質量進行及時監控?!编嵵菔匈|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小食品作坊的產品不僅不允許進入商場、超市,而且也要采取一定的簡單包裝。
2008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都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而且要加貼QS標志,如果是散裝食品怎么加貼?“散裝食品退出市場將是一種趨勢,只是時間早晚而已?!痹撠撠熑苏f,“目前國家已經就散裝食品出臺了相關的法規、文件,要求散裝食品必須加蓋防塵裝置,由專人負責銷售。”
散裝食品應有“禁止消費者觸摸”標志
散裝食品是指無預先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
按照2004年1月1日實施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規定,散裝食品由專人負責銷售,并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銷售的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經營者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供消費者直接品嘗的散裝食品應與銷售食品明顯區分,并標明可品嘗的字樣;禁止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散裝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銷售,應由經營者或制售者負責銷毀并保存相關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