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1
規范市場靠三方合力
中國挨罵最多的政府部門,可能就是食品管理的“有關部門”了。每次有關食品安全的事件一出現,“有關部門”一定會被口水淹沒。
可能“有關部門”也很委屈—下的決心很多,干的工作也不少,為什么就沒有起到什么效果?
公眾和媒體最喜歡說的話是“法制不健全”,經常是每出一個事件,就呼吁“立法監管”。實際上,中國跟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并沒有大的問題,在很多具體規定上,甚至比美國、加拿大等還要保守和嚴格。過去的絕大多數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當時的法規框架內解決。只是,法規只能提供紙面上的保護—當“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時候,“有法可依”的結果就是“嚇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就具體的監管體系來說,中國目前的這種多個部門“分段管理”的體制問題重重。是否禁用一種食品添加劑,要由6個部委參與決策,“科學決策”就很容易被“部門利益”的扯皮邊緣化。在實際運作中,也就必然產生灰色地帶——看起來有多個部門“可以”管理,同時也就意味著每個部門都可以等著別的部門去管理。經常有這樣的報道:為了某個事件,記者向A部門詢問,被打發到B部門;向B部門詢問,被打發到C部門……甚至繞了一圈,可能又被打發回A部門。
即使“有關部門”想管,中國的市場現實同樣使得監管困難不斷。美國的大型養雞場提供了99%的雞蛋,所以只要控制了它們,市場上就不會出現大規模的安全事故。對于那些小型的養雞場,政府反倒管得不那么嚴。而中國的食品生產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規模的從業者主導的。要對他們一一實施嚴格監督,執法成本可想而知。
更麻煩的還在于,這些部門都是某級政府的下屬——也就意味著,他們要“配合”當地政府的“大局”——城市形象、財政收入、就業等等。任何負面新聞出現,都可能被“大局”所“和諧”。所以,小生產者可能受到監管處罰,但是倒下了一個,可能會站起來一群。
而一個生產者如果做成了“大企業”,主管部門也就未必能夠對它進行監管。即使它們有違法行為,只要沒有出現人神共憤的結果,當地政府就不希望“影響企業運作”,甚至會進行“特別關照”。“有關部門”在想要查處這樣的企業之前,不得不三思是不是會被上司當做“找麻煩”。
像三聚氰胺的使用,據說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至少在出口寵物食品致死動物之后,主管部門不應該不知道它的非法使用。但是,在當地政府“揮淚斬馬謖”之前,當地的“有關部門”是工作疏忽沒有發現問題,還是迫于“大局”不敢管?
消費者、生產者和主管部門,構成了食品安全問題中的三角。問題的解決不是依靠哪個方面或者哪個部門單獨努力就能夠解決的。只有三方形成良好的活動互信,才能夠建立規范的市場。消費者付出合理的價格獲得放心的食品,生產者通過生產合格的產品贏得利潤,而管理者,則通過嚴格一致的執法來實現“劣幣淘汰”、“良幣流通”。
當消費者愿意花更多的錢去開展“自供運動”的時候,其實已經作好了“用錢投票”的準備。而生產者,看到合法生產的商機了嗎?管理者,又作好了“只為食品安全負責,不為地方經濟保駕護航”的準備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