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5:59


“加了中草藥的食品,到底是保健品還是普通食品?”隨著春節的臨近,添加了中草藥成分的產品憑借“養生”的理念,成為佳節饋贈送禮市場上的新亮點。近日,有關“五糧液冬蟲夏草酒”屬違規品的消息在網上點擊率很高。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吳大真教授介紹,衛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冬蟲夏草不屬于藥食同源范圍內。
延伸閱讀
蛹蟲草功效無法與冬蟲夏草相比
“蛹蟲草子實體屬于新資源食品,也就是說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吳大真介紹,蛹蟲草也稱北冬蟲夏草,來源于人工培養的蛹蟲草子實體,與冬蟲夏草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雖然都屬于麥角菌科,是蟲草屬,但野生的蛹蟲草是寄生在蠶蛹上面的,宿主并非是繁殖出冬蟲夏草的蝠蛾幼蟲。二者成分相似,但是蛹蟲草的功效無法與冬蟲夏草相比。
此外,蛹蟲草一般產于吉林、河北、陜西等省。而被視為傳統珍貴藥材的冬蟲夏草特指生長于青藏高原及其邊緣地區的冬蟲夏草。
目前蛹蟲草主要用于酒類、罐頭、調味品、飲料中。蛹蟲草作為新資源食品,每天的食用量不能超過2克。并且兒童不宜食用,否則可能會引起直接的吞咽障礙,還可能導致少年兒童早熟。
人參靈芝也受限于保健品
據了解,冬蟲夏草作為我國傳統的名貴中藥材,以其強腎養肺的多種功效,逐漸成為人們滋補保養的首選,雖然冬蟲夏草對提高人體免疫力有重要作用,但因其含有相當于生長激素的成分,和其他所有滋補藥品一樣,均不宜長期食用。事實上,衛生部早在2002年公布的《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就已規定,冬蟲夏草只列入保健食品的名單中,不僅如此,人參、蜂膠、鹿茸、西洋參等中藥材也都被限制使用,只屬于“可用于保健食品中的中草藥”,這些中草藥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經營。
保健酒與藥酒對比
保健酒與藥酒相比,雖然兩者都是在釀造過程中加入了藥材,但它們之間的區別是十分明顯的。
功效
保健酒不具備治療疾病的作用,不涉及功能主治和適應征。通常標注為“國食健字”,有“藍帽子”的標識。
藥酒以藥物為主,以治病為主。包裝上標注的是“國藥準字”文號,必須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
材料
保健酒的原料以傳統食物、食藥兩用的藥材為主。藥酒以藥物為主,或配一些中藥組方而成。
使用
保健酒以滋補、改善調節人體機能為主要目的,一般適于亞健康人群。保健酒是飲料的一種。
藥酒則相當于大夫開的方藥,用于病人的康復和治療,標注上會有明確的適應征、禁忌癥、用量、用法等。藥酒是藥。
五糧液
“我們的宣傳是有問題的”
就 “五糧液冬蟲夏草酒”涉嫌違規的消息,記者致電宜賓五糧液集團保健酒有限責任公司,“我們的產品是合格合法的,只是在宣傳上有問題。”該公司公共關系部市場維權鄔明見說,“我們的產品不叫五糧液冬蟲夏草酒,而是天賦鴻運冬蟲夏草酒,我們公司是五糧液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而且我們添加的不是‘冬蟲夏草’,而是 ‘蛹蟲草子實體’,兩者在營養價值上類似,但蛹蟲草子實體屬于新資源食品,并且該酒非保健酒。”
對于酒名中含有“冬蟲夏草”字樣是否會對消費者有誤導的問題,鄔明見說:“因宣傳問題我們在2009年被宜賓市工商局處罰過,此后天福鴻運冬蟲夏草酒就停產,我們也與經銷商聯系回收該酒,發現一瓶回收一瓶,現在市面上的冬蟲夏草酒應該是經銷商遺留的。”
蟲草不能在食品中添加
記者調查發現,市面上諸如蟲草酒、靈芝補品、人參營養液等宣稱添加中草藥成分的產品不少都沒有保健食品批號,實際上,早在2002年衛生部出臺的《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就規定,蟲草不得被添加于普通食品中。
國家質檢總局也明確冬蟲夏草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國家質檢總局在日前發布的《關于冬蟲夏草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中指出,為配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做好冬蟲夏草市場監管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把原料入廠查驗關口,嚴禁使用冬蟲夏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普通食品。
食品加蟲草難辨安全性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曾組織專家討論認為,目前冬蟲夏草尚缺少作為食品長期服用的安全性評價研究數據,建議暫不作為食品原料使用。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也強調冬蟲夏草為名貴中藥材,但衛生部未曾批準過冬蟲夏草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冬蟲夏草對提高人體免疫力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含有相當于生長激素的成分,和其他所有滋補藥品一樣,都不宜長期食用。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賈亞光介紹,衛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冬蟲夏草不屬于藥食同源范圍內。長期以來,很多企業生產含有冬蟲夏草成分的食品或保健食品,但卻有意混淆概念欺騙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