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4 10:38
新浪財經訊 3月6日晚間消息 此前香港政府新推出的限制奶粉處境措施引發爭議,除了被內地網友批評刑罰嚴重且針對內地居民外,更有人稱新條例違反基本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強調,新措施并非針對內地人,輿論指刑罰太嚴是誤解,他同時稱新條例符合基本法和WTO的要求。
香港政府此前修訂了入口條例,限制每名16歲以上人士每日只可攜帶2罐奶粉出境,違反規定者最多會被罰款50萬港元及被判處兩年監禁。新條例自3月1日起實施后引起很大爭議,不少內地民眾在互聯網上批評香港政府的新政策自私和過激,最高50萬元的罰款和判處兩年監禁的刑罰更被認為是“匪夷所思的酷刑”。
除了輿論的指責外,新法例更受到來自法律界的批評。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此前表示,香港政府針對奶粉問題只修改了《進出口條例》,而不是從《儲備商品條例》著手,證明香港的奶粉整體并沒有短缺。他質疑政府的做法涉嫌違反《基本法》第115條,該條款規定香港應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
此外,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各成員國不得就出口任何產品,制定或維持任何禁制或限制,關稅、稅項或其他收費除外。根據條例,作為WTO成員的香港也不應在奶粉問題上制定任何限制措施。胡漢清還稱,政府應交代清楚針對的到底是奶粉問題還是走私買賣水貨的問題。
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均不認同胡漢清的說法。梁振英今日在北京強調,新條例符合基本法,同時也符合世貿組織的要求。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回應稱,雖然WTO規定不能就出口任何產品制定限制,但有關協定也允許暫時實施出口禁制或限制,以防止或舒緩對出口成員非常重要的食品或其他產品的嚴重短缺情況,香港的嬰兒奶粉短缺問題嚴重,因此才不得已實施限制措施。
梁振英強調,新條例并非針對內地居民,而是適用于所有人,目前被檢控的人中超過一半為香港人,而刑罰太嚴也是誤解,罰款50萬元及兩年監禁并非硬性規定,一般只是罰款數千元。他指出,香港08年進口奶粉1500萬公斤,去年雖已上升3倍至4000萬公斤,但仍出現短缺。政府在實施有關條例前已經嘗試過一系列措施,采取這樣的行動也是迫不得已,目的是為了確保香港嬰兒的奶粉供應。
為了緩和內地對香港限帶奶粉措施的不滿,港府已經有多位高官出面進行解釋和澄清。保安局局長黎國棟表示,新條例并非考慮不周,是在采取多種方法仍未能改善奶粉供應的情況下,才迫不得已推出的措施,目的只是希望能使供應鏈恢復正常。
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則稱網絡上的爭論給他帶來沉重的壓力,一再表示希望內地居民能夠諒解香港政府這個“不得已的選擇”。有關目前市場上奶粉供應的情況,他則稱新條例實施后市場已經基本恢復供應,奶粉訂購熱線數量大幅下跌,但目前奶粉供應還沒穩定,擔心一旦取消限制,奶粉荒會重新降臨。他強調政府會密切監察供應情況,與零售商及供應商聯系,確保能盡快完善供應鏈。
截至3月5日,新條例在實施5日后合共拘捕87人,其中49人為香港居民,36人為內地游客,另外2人持外國護照。有內地游客攜帶3罐奶粉出境,被罰款1000元。他憤憤不平道,“內地有多少資源給了香港,但在香港買多一罐奶粉自己用都不行。政府應該調查清楚是走私還是家用,這樣才公平”,還聲稱日后會買內地奶粉,不會再來香港購物,“看這么麻煩”。(翁曉瑩 發自香港)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30306/21041474196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