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4 10:36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新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已正式實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而距離該通則的頒布實施也已過去了二十多天,針對該項規定的具體執行情況究竟如何,記者隨機走訪了南昌市的幾家大型超市。
部分食品營養標簽有點亂
記者在位于八一大道的洪客隆超市走訪發現,該超市中的大部分食品,如牛奶、方便面、餅干等食品均被標示了營養標簽,但仍有部分食品未標示營養成分。

包裝袋的正、反兩面均未標注食品營養標簽
調查中記者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一些同種品牌的產品中,有些標示了營養成分,而有些則沒有;甚至在同種品牌同一系列的產品中有些如454g規格的產品包裝上標識了營養成分,而300g規格的卻沒有;有些袋裝的包裝上標示了而瓶裝的卻沒有。

在一家全國知名連鎖超市貨架上,記者發現一些未標注任何營養標簽信息的具有江西特色的食品也堂而皇之的公然售賣,其中不乏江西知名企業的產品。如榮獲“江西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的江西大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愚哥”牌湖口糟魚系列以及榮獲“南昌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江西紅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俵哥”牌瓜子等。記者仔細比對發現,2013年1月1日之后生產的“愚哥”牌湖口糟魚各系列包裝上未見一個營養標簽。而“老俵哥”牌系列瓜子中的五香瓜子系列產品包裝上雖清晰標示了營養成分表,其椒鹽瓜子系列產品則不見營養標簽的蹤影。
認知不一消費者反應各異
針對食品營養標簽認知水平,記者在超市進行了一番隨機采訪。結果表明大部分消費者在進行購物時多會關注食品的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而對于食品的營養成分卻不甚關注。有超過8成的消費者表示:“購物時沒有關注過營養成分表”。有近9成的消費者表示:“并不知道國家已明文規定預包裝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表”,而對于企業未按規定標示營養標簽的做法,一位正在超市購物的馮大媽疑惑的說:“這和食品本身的質量沒有關系吧,標沒標那個表無所謂,反正我也看不懂。”一位正在超市挑選休閑食品的閔小姐則不這么認為,她說“挺好的!我老公有高血壓,要嚴格限制他每天的脂肪和納的攝入量,有了營養成分表,我給他買東西的時候心里就有譜了。”對于提出食品營養標簽是否可有可無的問題時,閔小姐則顯得有些激動的說:“當然不一樣啦,別看那個營養成分表看上去就那幾樣,作用可大著呢。我們家一直很注重營養健康的,稀里糊涂的亂吃一通肯定會得病的,就像我老公那樣得了病再去關注營養成分就后悔莫及了”。至于對食品生產企業拒不履行在包裝上標明營養標簽而售賣的行為,閔小姐則希望相關部門好好查一查。
未標注營養成分的產品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新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明確規定,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食品,必須按照《通則》進行營養成分標注。未進行標注的產品被視為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否則相關企業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在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查看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等標注內容,并索要發票等相關憑證,以便維權。
原文地址:http://www.ce.cn/cysc/sp/info/201301/23/t20130123_2132407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