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2
“瘦肉精”的利益鏈有多大?
在雙匯“瘦肉精”案件中,河南省已控制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抓捕歸案29人,正式立案8起,分布于養殖戶、生豬經紀人、采購員等各環節。隨著貓膩被層層揭開,一條串聯著飼養、收購、加工等環節的利益鏈條也逐漸清晰。
縱觀近年來蘇丹紅、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劑事件,大都逃脫不出一個套路:商戶企圖用最低成本的投入收獲高利潤的回報,權衡機會成本后選擇鋌而走險。
以雙匯問題豬肉為例,添加“瘦肉精”喂出的生豬出欄價格比普通豬每公斤貴0.4元左右,以每頭豬出欄時100公斤計算,一頭豬能夠多賣四五十元。一般一個小養殖戶養百來頭,能多賣4000來元。
采訪中,河南一位養豬戶談起“瘦肉精”有些無奈。他反映,近年來糧價、水電價格和物流價格等成本提升已將養豬的利潤大幅擠壓,遇到市場波動跌價甚至會出現入不敷出的局面。抱著僥幸心理,部分養殖戶寧愿冒險漁利。
剖析整個利益鏈條不難發現,養殖戶看似承擔著使用“瘦肉精”最為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實際上,其背后無數只隱形的“推手”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記者幾經輾轉找到一位經紀人。他稱,現在大家吃肉都“挑瘦減肥”,普通豬吃了“瘦肉精”,往往就半個多月,便可成為瘦肉型豬,成本也就七八元錢,但凈利能有個十來元。數量再多些,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能掙個幾千元。
在檢查環節,也同樣存在著“驗豬等同于收費”的現象。
早在2002年,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播發的稿件《8個部門為何管不好一頭豬?》中提到,一個集貿市場如下的“安全檢查程序”:檢疫部門按每頭豬15元的標準用“目測法”檢疫蓋章,工商部門也照此法復檢并收取4元的攤位費,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
如今,個別地方唯利是圖、敷衍了事的做法卻沒有根本改變。最近有媒體記者在深圳某屠宰場采訪時發現,屠宰場宰殺被禁生豬牟利,只用交40元的屠宰費和20元的屠宰出廠單,便可讓“瘦肉精”污染的豬肉順利過關……
監管鏈“斷”在哪里?
農業部畜牧業司副司長王宗禮表示,全國每年出欄生豬6億頭,“只要是抽檢自然會有漏洞”,“瘦肉精”事件的發生,正暴露了整個監管鏈條上存在的缺陷。
管好一頭豬究竟需要多少個部門?據調查,除了生豬生產環節和企業自律環節出現的問題以外,恰恰是執行國家有關檢驗的硬性規定不力,抽查率過低,最終導致了有害豬暢通無阻。
近幾年來,有關部門一直三令五申禁止在飼料中濫用促生長激素、化學合成藥物。但時下,有的飼料生產企業或經銷商仍將違禁藥品制成無標簽的小包裝私下交易,有的養豬企業或專業戶直接購買鹽酸克倫特羅原藥自行配制的現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對中國生豬產業現狀而言,目前許多養殖戶為中小戶散養,這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許多批次的豬肉放在一起,抽檢結果可能不具有可參考性。“太散的時候難管理,哪家出了問題也難找。”廣州市一位農場場長坦言。
一些小型肉聯廠不愿負擔或購買不起檢驗設備,或在檢驗環節敷衍行事,也給“問題豬肉”開了綠燈。河南一家肉聯廠管理人員就透露,該廠生產線每天要加工 2000到6000頭生豬,如果按照千分之四點五的檢驗率,每頭豬檢驗費時30分鐘計算,20元一份的尿樣檢測試紙和幾百萬元的檢測設備,對于眾多中小型肉聯廠而言,提高抽檢比例勢必耗時耗財力。
值得注意的是,為躲避排查,不法分子在“瘦肉精”銷售和使用環節是“煞費苦心”。從最先使用的鹽酸克倫特羅到現在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已出現多個“變種”。與之相比,檢查手段相對滯后,也“成全”了一批漏網之魚。
與此同時,部分“瘦肉精”案件被查處后,處罰力度不夠,尤其制售源頭未經查處,很容易轉移“戰場”。專家認為,政府需要建立信息檔案,如用“公司+農戶”的形式將散戶組織起來登記,建立信用約束體系,也方便日后追溯。
商務部22日表示,今年將新增10個城市啟動豬肉和蔬菜質量追溯系統試點,借助科技手段實現從田間地頭到城市菜市場、餐桌整個食品鏈條的逆向追溯。
“抓生豬質量,不是一兩個部門能夠做起來的事,但眾多環節有一個出了問題就會導致整個監管失效。”陳瑤生教授說,“對于食品安全事件,別讓‘都在管’成了‘都不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