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0
四川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將白酒“七糧液”的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等一并告上法庭,認為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注冊商標權。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理此案。
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訴稱,其發現北京寅午寶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寅午寶公司”)大量生產、銷售多款以“七糧液”為酒名的白酒,股東高某曾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中原七糧液”商標被駁回后,仍投資設立寅午寶公司,并在生產的白酒產品上使用“中原七糧液”商標。
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被告寅午寶公司將“七糧液”作為商品名稱且將“中原七糧液”作為商標在同種類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種典型的“傍名牌”行為,意在讓人聯想到 “五糧液”知名度以助推銷售,誤導了消費者,侵害了“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給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害。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方公開刊登聲明澄清事實、賠禮道歉,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七糧液,由北京寅午寶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目前這個工廠位于北京市平谷區樂政務鄉東杏園村西。廠址占地面積170畝,預計年生產150噸,項目投資500萬元人民幣。最初原工廠為河南鄭州七糧液老酒坊,2009年正式遷到北京。
國家工商總局負責人說,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與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商標訴訟案件在全國發生,“五糧液”狀告“七糧液”,只是當下中國激烈的市場競爭的一個縮影。其實,涉嫌搭名酒順風車的白酒品種還有很多。在高利潤的誘惑下,七糧液的出現并非偶然。
北京市英浩律師事務所李海波指出,近年來,類似商標侵權的案例之所以屢見不鮮,原因在于營銷學意義上商標策略與法律意義上的商標侵權之間的界限不清。法律本身允許一定程度的合法模仿,但這個“度”現在很難確定。此外,長期來看,企業要真正做大做強必須樹立自己的特色品牌,投機取巧的品牌策略無助于其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獲勝。
